募投项目推迟近一年 共同药业未及时信披

近期,有投资者对共同药业(300966.SZ)募资项目提出质疑。

据了解,共同药业是一家专业从事甾体药物原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甾体药物生产所需的起始物料和中间体。作为国内甾体药物头部企业之一,共同药业首发募资便计划用于重点打造甾体药物起始物料,即黄体酮及中间体BA(双降醇)生产建设项目。

记者查询共同药业招股书发现,上述项目预计实现投产时间为2023年,但根据共同药业披露的最新进展,共同药业产能释放进度比招股书中规划的进度晚了近一年,且公司在此期间并未发布公告披露相关项目的延期情况。

针对公司募资项目进展以及未披露延期情况的原因,本报记者日前向共同药业方面致函采访,其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收到采访函后会提交至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公司方面进一步回应。

项目延期迟迟未披

据共同药业招股书,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由共同药业的全资子公司共同生物建设实施,计划总投资6亿元,其中,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5.57亿元,铺底流动资金4311.21万元。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800吨BA、200吨黄体酮生产能力。

2022年11月,共同药业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3.8亿元用于上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拟投入2.66亿元,剩余的1.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从公司披露的生产规划和预计产能来看,共同药业预计2023年前完成基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新员工培训、生产准备等工作,实现生产基地的建成。并且,2023年便能实现投产,达到目标产能的40%,即320吨 BA、80吨黄体酮的生产能力。

但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展与共同药业投资计划出现偏差。

在2022年年报中,共同药业预计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却显示为2023年7月31日。再到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仅表述为2023年。

2023年11月10日,在共同药业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有投资者询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产能释放情况。对此,公司回复称:“目前募投项目建设处于收尾阶段,年底前开始试生产;预计2024年募投项目产能将释放40%—50%,2025年产能释放将达到70%—80%,2026年产能释放会达到90%以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下,具体应该采取怎样的信息披露方式及要求,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规则中并无明确规定,但可以确定的是,有关部门对这一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均持肯定态度。

韩骁指出,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上市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

“可见,募投项目延期显然属于上市公司应该披露的信息。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并未对不及时披露项目延期的行为赋予具体的处罚标准,但近年来,有不少上市公司因这一原因遭到证监会处罚,例如,因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及时披露受到处罚的企业一般会被予以监管警示。”韩骁表示,结合此前发生过的部分案例可以看出,虽然部分企业未完全按照规定披露信息,但由于延迟披露时间较短,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较小,因此可以酌情不予处罚;但如果企业对项目情况迟迟不予披露,便会遭到处罚。

前脚公告后脚减持

除募投项目延期未披露进展外,共同药业近期在股东减持上的“变脸”也让投资者大跌眼镜。

4月9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问到:“公司股价已经完全失控,还有巨额解禁,公司管理层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吗?”对此,共同药业回复称:“目前暂未收到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通知。”

而就在公司回复的次日,共同药业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称,共同药业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李明磊及监事蒋建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其中,李明磊持有公司股份1537.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3 %,拟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3%。蒋建军拟减持不超过39.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5%。两位高管的减持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要。

共同药业2022年年报显示,李明磊在2008年进入共同药业,2008年8月至2018年9月,其担任宜城市共同药业有限公司(共同药业前身)销售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共同药业董事、副总经理。

蒋建军2006年加入共同药业,2006年5月至2018年10月,历任宜城市共同药业有限公司会计、行政主管、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共同药业监事会主席。

2022年4月6日,李明磊曾出具《关于不减持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其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本人承诺:所持首发限售股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2年4月09日起至2023年4月08日止)不减持。”彼时,李明磊持有共同药业股份1537.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